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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今天我又看了一遍《主宰一切的那一位》紀錄片, 給我留下印象的是:神頒布律法片段;通過這個片段我明白了:神頒布律法是為了規範人的行為;讓人知道什麼是罪?什麼是義?守住律法了就是義,守不住律法就是犯罪,犯罪之後就要承擔相應的懲罰。這樣人類才能更好的存活在地上。這些誡命與律法不僅對當時的以色列民有幫助,同時也為當今的法律體系奠定了基礎;可以說國家現在用的法律制度就是從律法、誡命中延伸出來的。 之前我以為神的作工跟我們沒有關係,神是神,我們是我們,但是現在看來神的作工與每個人息息相關。如果沒有神頒布的律法帶領人,那麼人類肯定會走向滅亡,因為沒有律法的制裁,人什麼壞事都能幹的出來:殺人、放火、姦淫、擄掠等等。如果沒有神頒布的律法也不可能有我們今天的法律,所以神的作工已經在我們生活中體現了出來,沒有一個人不活在神的帶領之中,沒有一個人不在享受著神為人類預備的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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